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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尔吉斯斯坦混合制国家权力体制评析

【摘要】
吉尔吉斯斯坦2021年颁行第三部宪法,明确实行总统制,已实行30年之久的混合制国家权力体制终结。独立后吉历经三次剧烈的非正常政权更迭,宪法更是频繁修改重订,国家权力体制在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摇摆反复,成为各派势力权争的由头和借口。新宪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吉国家权力体制演变的制度难题,是一次重要的“破旧立新”之举,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。但新宪法的颁行本质上仍是政治精英集团主导的行为,缺乏广泛社会基础。混合制国家权力体制能长期维持,也说明其在吉自有存在的土壤和基础。吉全面转向总统制能否长久还有待时间检验,未来政局能否持久稳定仍未可知。

【作者】梁强

【作者单位】梁强,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研究员。

【期刊】 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

【年.卷(期):页码】2022.6 (12):18-38

【DOI】10.20018/j.cnki.reecas.2022.06.002

【关键词】吉尔吉斯斯坦 宪法改革 混合制国家 权力体制 总统制 “颜色革命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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